社論
近年來,校園衝突事件時有所聞,從師生霸凌、網路公審、言語衝突,到家長濫訟等問題,都反映出校園倫理不斷面臨挑戰。在民主教育、資訊與科技發達的時代,必須重新建立相互尊重與對等權利的師生倫理、維護安全與秩序的校園體系,才能重振教育專業的尊嚴。
最近校園裡發生的一些案例很值得省思,高雄市一位資深的小學老師,疑似長期遭受部分學生言語咆哮、羞辱等不當對待,在沉重管教與求助無門的孤立感與壓力之下,最終身心崩潰而選擇在校內輕生,引發社會震撼。
一位台北市議員日前也指稱,一位國小老師蹲在黑板前寫字,卻遭到學生故意從背後戳臀,老師受到驚嚇本能自衛性的揮手推開,致使學生撞到桌子受傷,事後老師遭到家長投訴,校方啟動校事會議調查,證明是學生惡意行為在先,但「身為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行為」,最終仍申誡處分該位老師。
目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明確規範「學生對學生霸凌」及「教師對學生霸凌」;但對於近年逐漸增加的「學生對教師霸凌」,制度卻仍存在模糊地帶。當學生長期言語羞辱、攻擊、惡意挑釁教師,甚至出現肢體侵犯行為時,究竟應如何認定?是否應啟動霸凌調查?還是僅以輔導方式處理?當個別學生的偏差行為已經超越一般輔導範圍,甚至對教師與其他學生造成持續傷害時,現行制度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根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表示,近年老師在面對學生嚴重失控及家長刁難時,校方行政系統往往選擇息事寧人,並要求教師讓步,許多老師身心俱疲且求助無門。尤其學生背後常有動輒濫訴的無理家長撐腰,使得學校與教師管教上處處受限,甚至遭到家長提告,讓校方與老師面臨司法訴訟與工作壓力。這也是教師紛紛求去、導致基層教師荒的重要原因之一。
許多教師坦言,如今最害怕的不是學生不受教,而是不知道如何處理不受教的學生。過去教師可能透過記過、留校察看或較強制性的管教措施維持秩序;如今在學生權益意識高漲,教師稍有不慎便可能面臨被檢舉、調查甚至法律風險;於是校方選擇少管、少介入,以求自保。但當師生倫理與校園秩序失去約束力,校園安全就非常堪憂。
台北市這幾天發生一位小六學生長期情緒不穩的持刀傷人事件,這位學生長期偏差行為不斷,以前就曾發生多次持刀恐嚇老師與同學、對同學勒頸施暴、在教室燃燒物件等行為,家長向校方多次陳情,過去校方按流程通報校安事件多達十次,但都只是個案處理,沒有串接,校安系統缺乏風險評估與預警資料,導致最後這位學生以美工刀劃傷同學,突顯校園缺乏危機事件的應變能力。
教育改革不能只談學生權益,而忽略教師權益,必須重建師生權益的平衡、建立師生都有尊嚴與受尊重的校園文化。最近一年已有三位教師在校園內輕生,當社會為每一位離去的教師感到惋惜之際,更應思考如何避免讓下一位教師陷入相同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