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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DV
動物分類是指根據一套標準,對不同物種的動物進行識別、命名與分組。瑞典生物學家卡爾·林奈(Carl von Linné)在18世紀創立了這套系統,並將其稱為「二項式命名法」。
物種命名 標準法則
是依據一個分類標準,將一堆東西分成兩類的方法,稱為二分法。分類時為了能涵括全部的東西,必須以「是」、「不是」或「有」、「沒有」作為分類標準。先選定一個分類標準將動物分成兩類,這是一級分類。然後把已經分成兩類的動物各自依據另一個分類 標準再分成兩類,這是二級分類,以此類推。
生物的生活環境與外形特徵各不相同,所以有不同的分類方式。又例如動物以腳的有無作為分類標準,將有腳的分在一類,沒有腳的分在另一類;或把有翅膀的分在一類,沒有翅膀的分在另一類。也可利用動物的外形構造、繁殖方式等特徵。有翅的動物無翅的動物如何將動物依照「有翅」與「無翅」的特徵分類?若是依照「有翅」與「無翅」的特徵分類,「二分」之後,雞、鴨、鴿子會分成一群,人、狗、牛、獅子與鴨嘴獸會成另一群。
共同特徵 進行分組
動物在分類系統本質上分為七大類,地球上所有動物都被歸入其中。這七大類從最大的「界」開始,向下延伸到最小的「種」,就是我們都聽說過的界—門—綱—目—科—屬—種,一系列分出七大階層。
界:動物屬於動物界。門:主要體型差異。綱:指像哺乳類或鳥類這樣的不同類群。排序(目):相似的家族聚集在一起。科別:近緣物種。屬:非常相似的物種。物種:最具體的標識符。如果能理解動物分類意味著:認識到動物是如何在愈來愈具體的層級中移動的。可以把它想像成一個從一般到具體的歸檔系統。
目前至少已有百餘萬種以上的動物被辨認與命名,並且每年有許多新種陸續被發現,動物分類是科學家根據動物的共同特徵對其進行分組的方法,使野生動物研究更加便捷。
以獅子為例,牠的完整動物分類如下:動物界→脊索動物門→哺乳綱→食肉目→貓科→豹屬→獅種。這表明獅子與所有哺乳動物都有一些共同特徵,但也具有一些獨特的特徵,使牠們有別於老虎或豹。透過這個動物分類系統,每種動物都有一個獨特的科學名稱,並根據其身體特徵與演化關係被歸類在特定的類別。
又如不同物種的類緣關係上,如狼與狗雖然屬於不同的「物種」,但是彼此之間在構造及生理上都具有許多相似點;顯然牠們的類緣關係,比別的動物都相近。
總之,科學家追蹤地球上數百萬種動物,從微小昆蟲到龐大鯨魚,每種生物在有序的系統中有各自位置,才可幫助我們更了解自然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