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報八月十二日十版《緩和醫療的故事》,刊出周希誠主任的「陪病人吶喊」,令人感動。癌症末期的人的確需要有人聲援,這就是緩和醫療(palliative care)。
英國著名詩人拉金吟誦:「大多數事情不會發生,唯獨這一樁任誰也難逃。」他說的是死亡,只是以含蓄略帶詩意方式表達;的確,死得其所、死得其時勝過無意義的生命延長,明白這一點,就了然為什麼四十年前會興起「照護取代治療」的安寧照護風潮。
美國第一家安寧病房成立於一九七四年,如今半數美國人認同生命走到某一時點,願意接受安寧照護。安寧照護觀念是普及了,不過各國資源投入不足,仍局限照護期較短的癌末病患,而少有資源注入心、肺、癡呆、老化等等慢性病。
安寧照護事關生活與健康照顧較複雜,宜早規畫。歐洲國家有公辦醫療或強制健康保險機制,醫療制度大體上一以貫之,規畫比較容易,而且政府介入較深,如比利時開始對家庭醫師增加安寧照護訓練;荷蘭在護理之家加二至四床安寧病房,但醫院不設
;挪威在六家教學醫院設置安寧照護中心,許多社區醫院跟進。
英國國民健康服務(NHS)更有制度,辨識餘生一年內病患,名為黃金標準架構,派顧問就個案評估需要、症狀,徵詢意願,協助規畫殘年餘月。
美國醫療制度幾近民營化、多元化,老人照護規畫困難度較高,而且美國人崇尚個人自由,自己規畫身後事,並立遺囑,交代在那種情況放棄治療,因而法律鮮有規定。
在台灣,健保提供居家護理補助,內政部及衛生署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也已上路,只要符合居家護理服務條件者,都能獲得協助,但不可諱言,家庭照護缺點也不少,特別是設備難免因陋就簡,影響品質。
此外,病患家屬怕被指不孝,尤其全民健保實施後,醫療費用概由健保負擔,病危時家屬傾向於不計代價搶救,背離安寧照護宗旨,因此,國內應推廣、宣導安寧照護觀念,除了安定社會外,應具節省醫療資源功能。
巫敏生(台北市/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