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主管的行政法人機構文化內容策進院,最近增聘時尚、影視、流行樂名人擔任董事,期許注入多元專業觀點,深耕台灣文化內容的產業化,期能走進國際市場。
七歲的文策院,有文化部預算支持,國發會也核給百億元資金,還可媒合金融界投資;是以政府力量幫助民間產銷影視、流行音樂、時尚藝術和文化的科技應用。
可是今年五月立委質詢文化部長時,論辯主題指向運用公帑有無政治偏私?文策院協助的奇幻動作片投報率太差;文化部補助出版的音樂專輯,竟出現人獸性侵等粗鄙歌詞;這樣的文化產品能走向國際嗎?能受到國際的尊敬嗎?
台灣雖身世坎坷,文化底蘊多元又厚實,東南亞和全球華人圈很難企及;如務實發掘,可入戲、入曲、進入文娛天地的題材有很多,極為豐富。
沒有文策院前,民間有識者點狀散發的文化、文娛,早見成效,並走向國際,獲得好評。
一九七三年林懷民創辦台灣第一個現代舞的職業舞團,演出四百年來中國大陸先民過黑水溝(台灣海峽)到台灣,篳路藍縷開拓生路的艱辛。
台美斷交那一年,雲門到美國紐約演出,獲《紐約時報》評為亞洲一流現代舞團。迄今雲門仍在亞、歐、美演出新舞劇,是台灣文化產業頂級品牌。
白先勇的小說《台北人》,描述亂世移民遷居台北,與過往斷裂,得重建新生,眷戀繁華已渺,唯有魂縈舊夢;蔡琴唱的〈最後一夜〉歌曲,至今餘韻綿長。
李喬著《寒夜》三部曲,傳述文學志在反抗的哲思,他的父親就曾反抗日殖壓迫,小說人物反抗命運,反抗權勢侵凌,後拍成影片,創新收視率。
日本鎮壓式統治台灣,迫誘台灣人改姓氏,改道教多神信仰為參拜天照大神,撤家中祖先牌位;但台灣人私塾漢學,修孔廟護儒學,反抗日軍警屠戮,為民族文化守貞。
冷戰年代,美國協防台灣,留學生親歷台美文明,汲取西方之長,投稿台灣報刊,多角度建言國是;還發起「保衛釣魚台」愛國運動。留美學人返台效力,創新科技產業,其志就是振興民族,無愧所生。
台灣身世有克難開墾、反抗壓迫、自強振興,文化底蘊是夾縫中求生存,在壓迫下守住靈魂,能創造日新又新。其間藏著許多纏綿悱惻和英雄義氣的故事,不就是最好的劇本庫嗎?
文化部和文策院推文化內容產業化,立意端正,遭立委非議的爭點,是官方獨沽特定業者;而被相中的文化人總在黨權需要時(如大罷免國民黨立委)表態附隨,落個合法討飯、奉旨打人的惡評。
文化人當然有言論自由,只是表態時機,與相關標案勾連一氣判斷時,難免予人這和綠能、疫苗、快篩劑、進口蛋、商購軍火等疑案,不是有交集嗎?
當下政風,公營事業和政府機構標案的公平性缺乏公信力;小金額標案,有人投十九標十九中。改版標誌,單一工作室通吃台電、經濟部和監察院;怎能怪立委質疑合法的飯為什麼香?御用設計師真有料嗎?
建議文化部和文策院回歸文化底蘊,發掘、鼓勵、催生有台灣本色的產品;補助和集資的程式力求透明,切忌打黨權意識的小算盤,拘限了創作靈魂。
台灣文化不是粗俗地幹譙(台語)怒罵,在雅致的藝術文化中心演出讀劇音樂會,開場就是罵人八字髒話,觀眾怎麼消受得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