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昨天召開第一次會議,對爭議不斷的取消軍教免稅,達成初步共識,可望在下月立法院開議後討論,立院若沒有異議,最快今年底到明年初實施。
軍教免稅有歷史因素,但近年來在各項賦改討論屢被「撻伐」,軍教免稅與軍公教退休金「十八趴」類似,遭某種程度的污名化,因此依法享有免稅和十八趴待遇的人,大都對取消這項待遇樂觀其成,以除去背負特權份子的「十字架」,不過筆者納悶的是,同樣是取消免稅,何以在相關配套措施,竟有教不如軍的現象。
「課多少、補多少」是前行政院長游錫首先喊出的口號,也是這次賦改會討論的原則,但真實的情況卻是,軍人取消免稅將增加五十七億三千萬元,增加的稅收將全數用於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所以不會影響本俸和專業加給。
但取消教師免稅增加的九十三億七千萬元稅收,將補貼行政人員二十億元、增加導師費二十九億元、增設專業教師獎勵五億元,及降低授課時數、額外聘人約四十三億元。
我不禁要問,同樣是「課多少、補多少」原則,但軍人取消免稅後增加的稅收,全數用於調整加給,等於是調整待遇,但教師免稅取消後增加的稅收,卻是用在原應由政府負擔的補貼行政人員、增加導師費、增設專業教師獎勵金,及降低授課時數和額外聘人費用,這讓身為教職的我,不免懷疑政府「重軍輕教」。
同樣是免稅的對象,就應有相同的配套措施,千萬不要讓教師有「教不如軍」的差別待遇感受,受到「二度傷害」。
昕昇(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