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淑芬高雄報導】高雄市衛生局昨公布,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案件,其中將近3分之1藥品來自日本,包括腸胃藥、止痛藥、祛痘膏等,衛生局強調,民眾若未具藥商身分、未領有許可證,即違反《藥事法》規定,恐遭重罰。
違法者除可被裁處新台幣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外,情節嚴重者還可能面臨刑責,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自去年以來,高雄衛生局共查獲85件網路販藥案,累計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
其中,日本藥品以腸胃藥、止痛藥及祛痘膏最多,共25件;中國產的硫磺軟膏、艾草貼、吸油貼等產品計20件;美國產Q10、維生素D3及止痛藥,台灣痠痛貼布、感冒藥丸和消炎止痛錠也在查獲範圍內。
衛生局提醒,藥品非一般商品,不可隨意販售,必須經衛福部申請核准才能合法販售,未經核准輸入即屬「禁藥」,代購及販售禁藥者將依法移送檢調偵辦。
衛生局呼籲民眾遵守「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原則,並落實「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5不守則,避免觸法並保障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