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冷語妍
「非規矩不能定方圓,非準繩不能正曲直。」律法是秩序,是社會安穩的根本,我國憲法於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議決通過,春秋過境,韶光荏苒,至今這日依然值得慶賀。
唯此之前,漫漫歷史是否有法可依,有律可循?莫非封建皇朝都是任官字兩個口,聽憑上位者自由心證?
驚堂木高舉拍下,在水火棍敲擊和高呼威武的造勢中,厲聲將犯嫌推出午門斬首,那是專屬戲劇的張力。國家律令,其來有自。商鞅逃亡之際被拒旅舍外,嗟乎嘆曰:「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只不過作法自斃是他,變法強國亦是他,有他借鏡李悝《法經》制秦律、立丕基,方成就一統六國偉業。
史說繪聲繪影,缺乏眼見為實,失傳的法典終究如煙似霧,難以捉摸,直到考古迎來突破性發現。
在蔡倫尚未改良造紙術,紙張書寫不普及之前,木竹所製的簡牘,係文字主要載體。古時雖也有前朝遺簡發現,卻多燼簡斷札,文既殘缺,不復詮次。具備研究價值的發掘,還待二十世紀初,洋人以探險為名,遊於新疆、西域塞上遺址,尋獲的一批漢晉木簡。
一如多數震驚世人的發掘,都起源無心插柳,另一個驚世發現,悄然發生一九七五冬季的湖北雲夢。本是居民趁農閒挖築排水渠,揮下的鏟子,卻意外掘出塵封千年的古墓!
開挖之初,從略顯平凡的隨葬品,可判斷這片睡虎地墓葬群不屬王侯將相,難尋國家重寶。但開挖十一墓時,出乎意料的場景卻令眾人驚愕不已──成堆書簡,充盈整座棺槨!拾起散落的一片竹簡,抹去汙泥,千年前的墨跡,就這樣跨越時空清晰展現。
當歲月腐蝕成的斷簡殘書,拼湊復原,赫然見一卷卷大秦律文!一夕之間,今人對上古律法的認識,從一片空白到歷歷在目。根據墓主劄記,其名「喜」,曾是秦始皇治下南郡安陸縣一名司掌律法的基層官吏。亡故後,將生前抄錄的法典、偵查手札、官署公文帶入地底,與一生志業共枕長眠。
四萬字的秦隸,彙整出《秦律十八種》、《法律答問》、《封診式》等逾半涉及國家法令之書卷。當中律條,除卻戶籍買賣、偷盜傷害的民法與刑罰,另有大篇幅關乎農田水利、牛羊飼養,正呼應商鞅變法重農桑的初衷。
《秦律十八種》之一〈田律〉,顧名思義專司農林漁獵,頗具意趣!其中一段:「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壅隄水。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麛卵……到七月而縱之。」釋義大意:初春時節,百姓不得入山林伐木、不得燒草為肥、不得獵捕幼獸,至七月盛夏解禁。
原來,「數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時入山林」,並不僅僅是先賢天馬行空的紙上談兵,亦感佩古律遠慮,竟與現代新興的生態保育相合!
氣運有時的確玄妙,第一把解謎的鑰匙現蹤,後續應運而生。「睡虎地秦簡」問世幾年後,張家山漢墓又驚見《二年律令》。此二年,據推應是漢高祖呂后在夫、子相繼崩俎,臨朝稱制的第二年,與秦相距不遠,交叉比對,可證漢承秦規,亦俾補闕漏。
每一次發現,都有如流星劃破暗夜,照亮探索的前途。遺寶固然可貴,可留下這些手書的官吏更難得;精心擬定的律文若束之高閣,也不過一紙空文,是因為他們才得推行九州,落實四方。螢火微芒,卻是遍布山河的星星之火,點亮整座皇朝的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