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後正是各種聚餐、採買、返鄉、旅遊等交通與消費活動高峰,日前竟突見一位二十五歲替代役男透過叫車平台搭車竟被司機在快速道路上「丟包」致死事件,引發社會震驚,更暴露在平台經濟迅速擴張的時代,管理制度與責任的盲點。
平台經濟的共同特徵,在於透過科技系統,重塑勞動與服務關係。無論是叫車、外送、居家服務,看似由平台的科技,媒合消費者需求與自由工作者提供的服務,實際上卻高度仰賴平台所設定的規則與演算法。平台以追求效率與即時性為目標,卻也在無形中打破了長期以來傳統的工作與僱用關係,塑造出獨特的工作節奏與風險承擔的方式。
以外送平台為例,為了縮短送達時間,平台系統往往透過獎勵與評分機制,鼓勵外送員搶單、趕單,卻未同步強化交通安全與勞動保障。相關交通事故屢見不鮮,卻多半被視為個人意外,而非外送平台本身制度設計的結果。
叫車平台也是如此,以前多數人都是在路邊隨手攔計程車,如今愈來愈多人習慣用手機叫車,叫車平台從廣告行銷、招募司機、派單到收費,幾乎一手設計規則、主導服務,消費者以為是在跟叫車平台買服務,但實際搭乘的卻可能是聽都沒聽過的車隊旗下的車輛和司機。
諸如日前的這位年輕替代役男因酒醉已無自主能力,仍被司機狠心拖下車丟在深夜的快速道路上,結果連續被後面急駛而過的數輛汽車輾過致死,出事後叫車平台卻兩手一攤說自己只是「資訊媒合」,將責任切割至最末端的司機,閉口拒談責任與賠償。
平台經濟改變社會許多服務業的傳統工作型態與僱用關係,這已不只是單純的產業創新問題,更是公共安全與社會責任的課題。交通與勞動主管機關相關的管理與責任歸屬迄今還跟不上社會發展的腳步,也衍生出如今諸多亂象。例如,目前交通部的相關法規,仍僅從車輛與道路管理著眼,而未將叫車平台視為實質運輸與服務的組織者,顯見現有的管理與規範已力有未逮。
交通部對傳統的計程車行與司機訂有明確的載客規範、營業義務與懲處制度;但對多元叫車平台的管理,始終採取「邊走邊修」的態度,平台與司機都以「合作夥伴」身分自居,平台也自認是「科技業者」,結果讓平台可以快速擴張市場,卻不必承擔等比例的公共安全責任。
從這起事件暴露出的諸多叫車平台管理缺失,必須盡速亡羊補牢。舉例來說,交通部應明確要求平台承擔「實質運送責任」,包括:明訂禁止丟包的法律義務、建立高風險路段下車限制、強化司機訓練與即時應變機制,並賦予主管機關可執行的裁罰權限;更應規範司機避免載客風險的自我保護方式,例如同步規範乘客的責任,若載到酒醉或意識不清的乘客,司機可送至警察機關或醫療院所,相關的費用由平台和乘客負擔。
總而言之,平台經濟不能只追求效率與利潤,而忽視公共安全與社會責任。掌握派單、獎勵與收入分配的平台,必須承擔實質責任,才能真正成為公共利益的現代服務模式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