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監察院一口氣彈劾了衛福部五位高級官員;更糾正衛福部倉卒處理霸凌陳情案件,指出其調查程序與處置比例存有重大瑕疵。監察院的彈劾案清楚傳達一項訊息:長久以來公務體系上級權威管理時代已經過去,官官相護的現象也不再被社會容忍,公務機關主管必須正視情緒控管與職場法律責任。
長期以來,公務員被視為「穩定、有保障」的鐵飯碗,但「公僕」的身分也形塑了高度服從的官場文化,官僚階級分明、上級掌控人事權,使得公家單位雖然同樣存在職場裡的長工時、高壓力、權力不對等問題,許多公務員長期承受來自上級的各式壓力,只是礙於身分,大多數選擇隱忍。
監察院這次列舉衛福部五名高級官員霸凌部屬的「罪狀」,例如摔公文、咆哮謾罵、假日傳訊並要求即時回應、罰深蹲,這類情事在公務機關並不罕見,甚至常被合理化為「治軍嚴謹」、「求好心切」。隨著《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修正及社會對職場勞動條件與工作尊嚴的重視,公務員同樣是「受法律保障的勞動者」,自非再以「忍辱負重」接受不合理工作環境與官場服從文化。
更重要的是,科技環境的改變也動搖了過去公務體系封閉的權威管理模式。以往上級即便言詞羞辱、要求半夜清晨處理公務,只要未留下書面證據,雖遭霸凌,部屬往往求助無門。如今智慧型手機普及,通訊軟體截圖、拍照錄音錄影隨手可得,上級的不當命令與失序行為更容易被保存、檢視,威權式的高壓管理也因此面臨法律與公眾輿論的雙重檢驗。
一年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長官被指控以公然侮辱、人身攻擊、摔公文等方式欺凌下屬,加上高壓力的工作,最終釀成下屬在辦公室輕生的悲劇。幾乎同一時期,立法委員揭露衛福部多達十五名主管長期以不當言行與管理方式霸凌下屬,並質疑衛福部內部調查不公平、處理不適切;在監察院介入調查的一年後,有五名高階官員被彈劾,其霸凌範圍與嚴重程度令人震驚。而更諷刺的是,衛福部人事單位竟還「勸誡」陳情者「具名檢舉不利日後處境」,官官相護也遭糾正。
這一年來爆發嚴重霸凌事件的政府中央部會,一個是主管勞工權益保護的勞動部,一個是保護國民身心健康的衛福部,這兩大部會都沒有落實對自己部內公務員的權益保護,還從職災的保護者淪為加害者,更突顯公務體系長期欠缺對內部勞動人權的制度與治理自覺。
不少官員仍迷信「權勢即力量」,誤以為職等愈高,支配部屬的權力就愈不受限制。但如果連政府都無法保護自己員工的工作環境,那麼所有關於勞權的政策宣示,終必流於空談。
立法院於十二月初甫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首度在法律中明確定義「職場霸凌」,明列霸凌為「利用職務或權勢,逾越業務必要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等手段導致身心受損」,更確立了雇主的防治責任與刑責罰鍰。公家機關是國家治理的示範場域,政府要求企業守法、要求社會重視勞動人權,更沒理由容忍公務體系內存在霸凌與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