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進行「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專題報告,法務部表示將在明年初推動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獲司法院及朝野立委一致支持,法務部年初已委請學者、專家進行繼承篇檢討、修正,預計月底將提出研究報告,未來法務部將重點參考日本繼承貢獻制度,預計明年初啟動修法程序。
日本有鑒於高齡化社會及國民家庭觀念變遷,2018年7月通過以生存配偶的生活照顧等觀點出發的繼承法修正案,其中包括高齡生存配偶居住權利保護、特留分侵害額請求權行使所發生權利改為金錢債權,以及非繼承人但對於被繼承人照護有貢獻者設有特別貢獻制度等。
司法院副祕書長王梅英指出,特留分制度原目的在於調和財產處分自由、遺囑自由及法定繼承人利益保護,但該制度自1930年制定至今,社會、家庭觀念和結構均已有顯著變遷,適用範圍自應重新審視,司法院基本上支持修法。
立委籲 一併檢視祖父母特留分
由於手足特留分與每位民眾都切身相關,昨天朝野立委均表關心。立委吳宗憲藉由過去擔任檢察官經驗,指出特留分常造成家庭仇恨,讓幾十年未聯絡的旁系血親在被繼承人死後跳出來爭產,又如一對頂客族先生過世後,妻子為了先生從未謀面、同父異母弟弟的特留分,只能賣掉唯一安身立命房產。
立委陳培瑜要求法務部修法應周延、全面,例如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後,祖父母的特留分是否也應一併檢視?若刪除特留分刪除,扶養義務是否也要一併修正?不能只修一條,以避免造成新的法律漏洞和確保制度平衡性。
立委翁曉玲也同樣自民法中兄弟姊妹互負扶養義務和特留分間的關係切入,除呼應陳培瑜所言,也提出反向思考,指若對沒有維持生活能力或沒有謀生能力的手足必須扶養,那特留分是否也該有相當程度的維持?這種公平性相信也是很有意義的思考,希望法務部修法時能一併研究。
手足特留分 南韓去年判違憲
韓國人向來以重視家庭著稱,南韓憲法法院卻在去年4月,針對親屬繼承作出重大判決,宣告實行近50年,民法中有關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違憲,且立即失效,被視為法律回應社會及家庭制度變遷的重大變革,變得更加重視對於個人財產處分權的保護。其他法定繼承人如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子女、孫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與配偶特留分仍維持不變。
南韓自1977年將特留分制度引入民法,用意與我國類似,在於保障特定法定繼承人能繼承一定比例遺產,防止被繼承人透過遺囑等方式完全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其中便包括二等親的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