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重要的政治盛宴就是總統與立委選舉,以及縣市首長搭配議員等的多合一選舉,兩大選舉交叉進行,每隔兩年,社會就要歷經一次大規模選舉洗禮,決定未來一段時間的領導人和民意代表。但近期與大罷免一起搭配進行的核三廠重啟公投案,提供了另一思考的面向,人民的選擇,開始有從「人」轉為「事」的跡象,此情況如發展成趨勢,尤其與民生有關的議題,透過直接民權的手段,或可找出實現台灣社會多元價值的方法。
公投成案的核三廠是否繼續運行茲事體大,雖最後結果支持者占多數但仍未過關,其實就算真的過了這一關,擁有了龐大民意支持核三廠恢復運轉,一來反對者同樣不在少數且意志堅決,很容易引發衝突,二來相關的立法與行政程序繁雜且耗時,加上執政黨心態上還是持反對立場,要具體落實不容易。相對而言,因超徵稅收引起普發現金一萬元的討論,就擁有頗大的操作空間。
此一議題行政院在龐大壓力下已同意執行,惟從開始提出討論以來,各級首長陸續表達「與其普發萬元買菜金,不如拿來挹注台電財務」等多種的意見,過程中,也陸續出現了「未繳稅金者不能領普發現金」的排貧主張,乃至從消費券時代即引起討論的「排富條款」,也得到不少支持,這項提案的解方相當多,有沒有可能都予以滿足?值得好好的思考。
坦言之,在野黨提出的普發現金一萬元提案,如果不是七月二十六日的第一次大罷免結果,執政黨出現嚴重的挫敗,政院恐未必會同意,若彼此立場僵持不下,此議題很可能走上採用公投的方式來處理。值得注意的是,此案討論的階段,不同團體提出不同看法,不僅是要不要普發現金的二元價值。
如上述提到的普發現金是否要排貧或排富的主張,當選舉結果落實到執行面時,是可以透過適當的設計,把符合財政部納稅統計上富人定義的民眾,和一毛納稅錢都未繳的民眾,給予其進一步的選擇權利。讓自認為已經夠有錢,覺得領取普發現金取之有愧的富人,可放棄領取的權力,不需要幫他們錦上添花;同樣的,未繳稅金的民眾如自認不宜領取這筆錢,也可以有拒領的權力。
提供更多選項可避免單一議題只能有正反兩種答案,盡可能的讓持不同意見者,都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再以上例來說,包括支持執政黨主張者,也可以在執行結果時把「普發現金捐給台電公司」設立為一選項,提供認同者把該款項直接匯到台電公司專戶,金額說不定還相當可觀。
這些年來,公投漸成為台灣選舉的常見方式之一,擁有投票權的公民,也要適應傳統的選舉制度,慢慢的從只能選人轉移部分到選事的趨勢上。而一旦直接民權日愈普及,不只選舉的設計要更精緻,並應趁此機會,改變一下目前選舉充滿二元對立的氣氛,把台灣社會對爭議問題的思考,始終處於一種非對即錯、非有則無的思惟上跳脫出來,逐漸擺脫對決式的抉擇過程,從充分討論後的諸多選擇中實現自我意志。在此轉變的過程中,培養我們的人民願意站在不同的立場,思考滿足整體社會的多元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