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報載農業金庫因投資結構債商品不利,估計損失將達一百億元,對資本額只有二百億之金庫是很大的打擊。
農業金庫自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開業以來,肩負政府賦予輔導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發展,辦理農、林、漁、牧融資,穩定農業金融,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法定任務。農業金庫要扮演農漁會信用部的上層銀行,不能和基層農會搶市場,這個仗怎麼打才能雙贏,對農業金庫是最大挑戰。因此很多人認為「問題不是該不該成立農業金庫,而是農業金庫成立後的生存問題。」
農業金庫由全國三百多家農、漁會共同出資百分之五十一,政府出資百分之四十九組成,這些農、漁會既是股東,也是農業金庫的唯一客戶。農業金庫肩負政策包袱,要提供較銀行優惠的存款利息給農漁會,要對農、漁會股東負責,但卻又不互相隸屬;同時要侍奉農委會(主管政策)與金管會(主管金檢)二個婆婆,與農漁會的關係十分奇妙。
依「農業金融法」,全省農漁會所吸收存款,若有轉存需求,都必須轉存到農業金庫,農業金庫依法必須以一年期定存利率,支付予農、漁會信用部。農業金庫成立時間不長,卻湧入三千七百億元存款,但放款僅五百四十二億。單是存放款,兩年就要虧損掉一百四十六點二億元,存放款結構嚴重不成比例。
農業金庫雖名為金融機構,但依法獲益方式祇有放款與投資債券、票券兩種,農業金庫資本額高達二百億元,但卻僅有台北一處營業據點,人員少,但必須服務全省一千多個農會分支機構,無法競逐消費者貸款,農業金庫放款大多參與大企業聯貸案,但大企業議價能力強,獲益有限。
農業金庫之設計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成本較一般銀行高出許多;吸收大量農、漁會轉存款,卻沒有配套措施,整體資金運用無充裕調配空間,暴露了嚴重的經營風險。為了應付龐大的利息支付壓力,雖然農業金庫轉存央行增加收入,開發企業聯貸、保險代理等新種業務,但都緩不濟急;寄望財務操作成了創造收益的大補貼。但是農業金庫從開業以來即未有專業投資人才,與現今金融市場脫節,競爭力不足,本次投資失利其實是有脈絡可尋的。
農業金庫肩負改善農、漁會信用部財務體質的政策使命,在轉投資連連失利下,其資產品質未來必將轉弱,不僅無法達成使命,更會造成國庫的負擔。為此,健全農業金庫運作,對農業金庫主事者可謂是挑戰重重。但仍期許農業金庫之主管農金局戮力以赴,實際作法首須制定農業金庫條例,定位農業金庫究為政策銀行或營利銀行,修改不符實際金融市場之制度法規,強化農業金庫與三百多個農漁會信用部之連結,構成一個支援農漁業發展之金融體系,任用專業人士強化農業金庫投資能力提高獲利能力,以符合全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