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近不行,看遠也不清,眼睛常痛得沒法睜開。配了眼鏡,遠視不對,近視也不行,不得已掛眼科,原只為檢查度數,沒想到醫生說我眼睛有病,大約是六、七十歲的眼睛。簡單地說,我已把眼力用到底。我才五十出頭,這種結果實在難令人接受,心情一下子降到冰點。
不能再長時間看書、上網、寫字,生活還有何目標呢?我有一個老師年紀輕輕就中風,他說人常病在自己最驕傲之處,以前的他精力過人,可以連寫幾天幾夜的長篇小說不眠不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結果血壓飆到兩百多,最後只能吃玉米水,燙青菜,酒也不能沾口。
以前的我,最驕傲的是眼力,念完研究所視力還是正常,直到進報社工作,看完幾萬字的新聞稿,再對完幾萬字的大樣,中間休息時間,溜到報社隔壁的書店,看書報雜誌一兩個鐘頭,發光的銅版紙最傷眼力,下班後常看書到天亮方歇。如此摧殘眼睛,一兩年下來,視力終於模糊,但我抗拒戴眼鏡。
為恢復視力,天未亮即起,到五樓頂看鴿群飛,做眼睛體操,好不容易恢復正常視力。如此枕戈待旦與視能相抗,一直保持正常視力,五十歲才有些微老花。
怪只怪使用電腦之後,不知節制,反光的畫面最傷眼力,雜誌如此,電腦螢幕更是如此。
前年寫三本書,又一個部落格,幾乎整天掛在電腦上,常常眼痛頭痛。有時上午寫稿,下午還可看兩三本書,一年下來幾百本跑不掉,神勇無比。但人是公平的,都只有一杯水,有人慢慢喝,我卻快快地把它喝完了。當你擁有一對七十歲的眼睛,看這世界的眼光也變了。
不用看那麼多書,多了許多時間做別的事情,做家事、運動、散步、跟朋友家人聯絡感情。才知道為了讀與寫,犧牲許多事情。
慢慢走路回家時,那感覺好奇妙,發現住家附近有家很棒的書店,裡面有小小咖啡座,點著小燈看來好溫暖;又有家大舞廳,販賣許多周邊商品店,禮服店、舞鞋店、美甲店、整容店珥珥,在這兒住七、八年,還像發現新大陸一般雀躍。
我不會說上帝替你關上一扇窗會幫你開另一扇門那種話,我只想說,不必那麼快絕望,再等一下下!
(作者為東海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