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Uber駕駛丟包未成年乘客事件頻傳,消費糾紛上升成為社會問題,台北市1名家長預約Uber送孩子上學,不料司機開到一半竟獅子大開口討500元小費,最後還將年僅13歲的妹妹丟包在路邊;Uber平台表示,已協助退款,並與合作車隊啟動調查。
該名家長氣忿指責,司機若不願意做生意可以一開始就拒絕,而不是中途丟包,本來看到是女司機接單還覺得「很安全」,沒想卻讓13歲女兒被丟在路邊委屈大哭。
也有民眾指出,她與母親、兒子從醫院搭乘Uber回家,兒子才1個月大,但司機開車卻猛踩油門又急煞,讓她憂心行車安全,向司機反映後,司機卻惱羞成怒批評「你們太公主了,下車」,就在大雨中直接把3人丟在路旁。
Uber平台表示,已協助家長退款並與合作車隊啟動調查,倘若駕駛有違反車隊守則的情形,車隊得停止該駕駛使用Uber App接受車隊派遣的機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叫車平台最常見的是乘客與司機對運輸路線有所歧異、繞路、臨時取消叫車等,叫車平台業者應對於各種消費者的申訴進行追蹤管理,政府也應設置申訴管道,確實監督管理。
消基會祕書長陳雅萍表示,《民法》規定,未履行契約屬「債務不履行」,債權人得視損害情況請求賠償。
此外,《民法》還有專門的「旅客運送」條款可求償,規定旅客運送人對於旅客因運送所受之傷害及運送之遲到負責任。消費者可依據此2條款提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