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外兩大阿茲海默症新藥日前陸續取得食藥署藥證,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表示,正參考國外相關研究資料,擬定用藥指引。 據了解,用藥指引共4大關卡,要有輕度失智症、確定腦部類澱粉蛋白沉積等。最後能否用藥關鍵在費用,自費用藥估計至少花150萬元,全國35萬多名失智症中,其中2萬人有能力負擔,最快6月就可陸續自費用藥。
「失智症無法治癒,但有機會延緩病情惡化。」台北榮總神經醫學中心神經內科副主任傅中玲表示,這兩款針劑型阿茲海默症新藥,可清除腦部類澱粉蛋白沉積,研究證實,有效延緩早期阿茲海默症患者認知功能下降速度,各自減緩27%與35%,只要能在早期用藥,至少可延後病情惡化4至5年,對病患與家屬來說,為一大福音。
傅中玲說,食藥署核准失智症新藥的適用對象為阿茲海默型輕微失智者,並應以國健署公布失智10大警訊,包括:記憶力減退到影響生活、無法勝任原本熟悉事務、對時地混淆等進行評估。
用藥條件 僅限輕微症狀
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理事長徐榮隆表示,研擬中的國內藥物指引,最快將於下月推出,分為民眾版、醫師人員版,作為參考。
據了解,初步的藥物使用建議,共4大重點,首先為需有症狀,且症狀輕微,局限於阿茲海默輕度認知障礙、極輕度阿茲海默失智症、輕度阿茲海默失智症,並符合年齡限制。
再者,確定病程後,須接受正子攝影,或抽取腦脊髓液,確定腦中出現阿茲海默病理變化。第3,安排大腦磁振造影檢查,排除過多顯微出血、腦血腫、表面硬化、嚴重白質病變。最後,做基因檢測,排除可能引發嚴重副作用基因型別。
成大醫院失智症中心主任白明奇說,須通過上述4關,才符合用藥基本資格。但能否用藥最大關鍵在,口袋是否夠深,2款新藥療程均為18個月,保守估計超過150萬元,其中1款藥只需1個療程,另1款須持續用藥,不是每個病家能負擔。
藥費高昂 估僅2萬患者花得起
亞東醫院神經醫學部失智中心主任甄瑞興說,國內約35萬名失智患者,6成多為阿茲海默症失智症,若以20萬人計算,其中10萬人屬於早期階段,扣除用藥資格,約5萬多人符合用藥資格,但受限費用,預計應有2萬名患者願自費用藥。
健保署長石崇良說,2項新藥均取得國內藥證,只要收到廠商申請健保給付,將執行「醫療科技評估」,邀專家討論藥物療效、費用等,若符合給付條件,會著手研擬健保給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