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待出養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關注。衛福部社家署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明訂出養必要性改由地方政府評估,收出養媒合機構排除文教基金會,且從事收出養社工,須接受在職訓練,強化兒虐辨識。草案預告於前天期滿。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待完成法制作業,辦法預計六月初上路。
依現行規定,財團法人文教事業基金會可辦理收出養服務,剴剴案發生當時,負責案件兒福聯盟為文教基金會,後續已改名除去文教2字,並納入衛福部管理。考量收出養專業性,辦法修正後,明文禁止文教基金會從事收出養媒合。
收出養媒合機構,過去可接受收出養申請,並進行媒合。剴剴案後,兒少權法通過修正,收出養必要性改由地方縣市主管評估,配合修正內容,辦法要求收出養媒合機構僅能接受收養申請,若接獲出養需求,應轉知地方政府評估。
為杜絕剴剴案類似事件發生,辦法規定,社工人員每年至少接受20小時收出養服務在職訓練,包含至少6小時有關兒童發展、兒虐辨識及敏感度訓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