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兩岸關係緊縮後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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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賴清德總統於十三日拋出所謂的「賴十七條」國安策略之後,兩岸關係立即倒退至動員戡亂時期,首先是陸委會通令各級機關的公務員必須簽署不具中國大陸居住證的相關切結書;接著是陸配亞亞因為在網路平台上訴求武統而被移民署約談後取消居留許可,限期離境;繼而有中壢員警因為在抖音帳號標註「我是中國人」而被記過處分。一連串針對「言論自由」的打壓,確實有回到戒嚴時期的肅殺之感。

在戒嚴時期,主張台獨言論是會被抓起來治罪的,但經過民主化之後,戒嚴取消了、動員戡亂時期也終止了,相關法令已不適用,甚至所謂的思想犯也在黨外先輩的努力下廢止了《刑法》第一○○條,只要沒有付諸行動的所有政治主張都屬於思想範疇,不能入人於罪。然而經過了三十年後,這些莫須有的罪名卻似幽靈一般回來了,只是當年「主張台獨」有罪,現在換成「主張統一」有罪,而且不需經過法律程序就可以入人於罪。

不論是亞亞的主張武統或是中壢員警主張的「我是中國人」,基本上都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絕對不構成任何犯罪理由。繼亞亞之後,又有小微、思綺遭移民署以同樣理由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並限期離境。內政部長劉世芳說,這些裁決都是有法律依據做出的行政處分。是什麼法律依據?一句「違反國家安全」的大帽子就超越一切法律,還取消三人的健保和工作權,簡直比戒嚴還可怕!

針對亞亞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條,認為她有鼓吹戰爭宣傳的事實而予以駁回。事實上,我國並沒有任何關於「兩公約」的法律規範。行政院長卓榮泰說「主張武統就是暴力」,那主張台獨不就是戰爭嗎?武統不正是主張台獨才引燃的嗎?更何況,現在中華民國的法律還是主張統一的一中憲法。

賴政府透過上述行政手段意圖改變國人對國體的基本觀念。視大陸為境外敵對勢力,陸配即使是嫁到台灣來,基本上這些人就是敵人,主張武統唱和敵人,趕回大陸去剛好而已,根本不需要經過什麼法律程序,移民署約談後就決定。這是什麼號稱的人權國家?根本就是違反人道主義,何況亞亞還有三名稚子留在台灣,稚子何辜?北一女老師區桂枝說「我在大陸有親人」,也被網路轟炸說是中共大外宣,在大陸的親人難道要視為敵人?

不能主張我是中國人,只能是台灣人。然而,只要回自己的祖祠去看一下祠堂上的堂號,甚麼穎川堂、隴西堂、西河堂、江夏堂、渤海堂、南陽堂……,哪一個堂號不是源自中國大陸的各省市?民間信仰的關公、媽祖、保生大帝、玄天上帝、九天玄女……,哪一尊神不是中國人?要人民不能自稱是中國人,無異要人數典忘祖,連祖宗都不要了。賴清德的祖墳上刻著「穎川郡」,不正是來自大陸的證明?

賴政府擅自以行政手段改變國體主張的作為,除了激起島內的統獨對立、社會撕裂之外,影響最大的還是兩岸關係。目前兩岸關係緊縮,兩岸的民間交流顯然已經起了寒蟬效應,之後的往來只會減少不會增加。經過亞亞等陸配被驅離事件後,已傷害兩岸人民之間的情感,大陸武統的聲浪將更大。最讓人憂心的是兩岸因此堆疊的仇恨,隨時會因為執政者的言行而干戈乍起,那才是台灣人民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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