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一日中華民國司法節,是紀念九十年前政府設立司法行政部,統籌司法專業、法制,體現司法獨立行使職權,維護公平正義的日子。
追求專業法制九十年後的這一天,卻有在野黨公職和十餘萬人民冒著寒風,集結在台北市自由廣場訴求司法正義;抗議賴清德總統領導的政府滲透司法,追殺政治對手;並召喚民意淘汰綠色威權,扶正司法天平。
激化群眾情緒的案件,是去年七月起,執政黨政府揮舞司法大棒,判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民黨宜蘭縣長林姿妙重刑和停職;還依收賄等罪名收押起訴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激起民眾情緒且三案都劍指在野黨。
而此三案被起訴的縣市長和前任黨主席等被告全不認罪,法庭詰問,因物證不到位,形同演繹犯罪;遭傳訊的他人,有的惑於恫嚇、利誘,而妥協於虛妄情節。
台灣民主是實施政黨政治的民主法治的地方,在野黨監督制衡政府,防止官宦濫權害民乃分所應為。司法本質具獨立與中立性,應維護民主,確保公平競爭;如今在野黨指責執政方干預和操控司法,已是對民主的嚴重挑戰。
孰令如此?首先是上兩屆民進黨政府貪腐妄為,光電、疫苗、採購雞蛋、發包工程處處罅隙。儘管輿論揭發,議會質詢,苟非拖延不理,就是大案小辦,久不結案。反觀對涉及政黨政敵的疑案則立下重手,集合檢、調、廉資源速查速押,求處重刑。
這些被視為有選舉算計的刑案,若能站穩物證(賄款、數位足跡)為主,人證為輔的科學辦案路徑,個別社群尚難訾議。可惜大張旗鼓查案結果,有的收賄證據薄弱,有的歸罪圖利、財產來源不明或挪用公費差額等;於法定證據和法理皆有未合,馴致司法公信見疑。
尤其偵辦在野黨前主席的收賄、圖利案時,某些媒體,竟能不斷揭露應保密的辦案內情,遭輿論質疑是帶風向,欲摧毀被告人格形象,更重傷司法公信。
如何扶正司法天平?如何拒止政黨操控司法為獨裁工具?第一要務是健全法制。譬如圖利罪歷來爭議大,納稅人供養官僚,邏輯上當然希望善的回報;公職人員不違背職務、法規,圖利眾生乃分所應為。所以台灣多所借鏡的德國、日本法制,只有背信、貪汙罪,沒有圖利罪。
政府編公費補貼立委和地方民意代表聘助理,應明確規定,以保障民選公職執行職務。公費助理制運行二十餘年,衍生冒領、挪用刑案逾二百件,高等法院法官聲請釋憲,就是希望健全法制。
其次科學辦案才是消弭迫害說的不二法門,以目前微物鑑識、數位足跡、街頭錄像之普及,循物證判定案情絕非難事。賄賂、貪汙的金錢有來路,有去處,再會繞道洗錢也有軌跡可循;若查不到物證,靠人證推理定罪,即難免「奉命寫推理小說」之譏。
第三,白領涉案多遊走灰色地帶,擅預籌退路。檢、調、廉採坦白從寬式偵訊時,也應遵法;若直白嚇唬「要抓你去關很快啊,你全家都會當被告喔。」或利誘「順者生,逆者就有罪、就要關喔。」當然授人以柄,折損司法公信。
政黨政治首重嚴守司法和政黨的分際。日本有憲法紀念日,德國有憲法日,美國有法治日,目的均在增加法界的榮譽感,突顯司法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深盼我司法從業人員以榮譽為念,護守法治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