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院昨天重開羈押庭,法官仍認定鄭收賄「犯罪嫌疑重大」,但涉洗錢、洩密及勾串滅證等罪嫌「釋明不足」或「難以認定」,加碼裁定1200萬元交保,依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聯繫或接觸。檢方依然認定法官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再抗告,怒氣沖沖離場。
鄭文燦在林口工5擴大用地弊案涉收賄,7月5日桃檢約談鄭文燦,檢察官偵訊後當庭逮捕,向桃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抗告;高院前天撤銷交保、發回桃院更裁。桃院昨重開羈押庭。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昨表示,只要涉及不法,不論任何政黨、任何人,都應該全面偵辦,檢調單位跟法院正在做最後處理跟決定中,靜待司法釐清,也靜待司法結果。卓榮泰說,尊重黨部有黨部的機制,行政院希望在毋枉毋縱的情況下,檢調等相關單位能盡速向人民做一個交代,讓司法事件盡早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