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行誼】情傷荀倩 荀粲的愛妻事行與深情

文/許從聖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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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許從聖

荀奉倩與婦至篤,冬月婦病熱,乃出中庭自取冷還,以身熨之。婦亡,奉倩後少時亦卒。以是獲譏於世。奉倩曰:「婦人德不足稱,當以色為主。」裴令聞之曰:「此乃是興到之事,非盛德言,冀後人未昧此語。」 

—《世說新語‧惑溺》



世人以「情傷荀倩」或「不辭為卿熱」,形容夫妻親密無間、死生一之的動人情誼。荀粲,字奉倩(約210-238),為魏晉名士代表人物,精擅玄理,能言善辯。他對妻子的深情,也廣為時人所議論。然從《世說新語》將其置於「惑溺」一目,不難推想,荀粲對愛妻之癡情,以至「婦人德不足稱,當以色為主」的駭俗觀點,更因其未能超然於死生,走不出喪妻至慟而遽逝,如顏之推謂:「荀奉倩喪妻,神傷而卒,非鼓缶之情也。」(《顏氏家訓‧勉學》)

其「獲譏於世」的結局揭示一事實:夫婦情愛本是人道生活最美麗而難得的關係,卻也不應沉迷、陷溺其中,蔽於一己欲望之蠢動、對女色之癮癖,將夫妻關係物化扭曲為感官需求的滿足關係,罔顧夫婦對待之倫常義理。擇偶取人,尤不當「以色為主」,低貶女性的獨特個性與價值地位。裴楷所以言「此乃興到之事,非盛德言,冀後人未昧此語」,意在告誡後人,勿盲從或吹捧荀粲之論。正如孔子早已洞澈:「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論語‧子罕》)。德,是立身處世與人格修養的最要緊事。色,則是成德進程應力戒、遠去者。若「以色為主」,縱不至於「敗德」,卻易使生命走向頹靡、退墮之途,再無光明之可能。

但從荀粲的視角,結合其對愛妻患病時的實際行動,單憑「以色為主」或「好色」,並不能解釋他何以甘心情願「自取冷還,以身熨之」,全無保留地忘身獻己,只為緩解愛妻病況。真正觸發荀粲如是行動的原因,源於其對愛妻不容已的深情。對美色之愛慕是一事,能否全心忠於所擇所愛對象,以一生守護與扶持,永如初見而無怨悔,又是另一事。換言之,如先擱置「惑溺」標籤與裴楷說法,單就荀粲對妻子志意專一,用情至深,更通過實際作為「活出愛」;且神傷於早逝之愛妻,緊隨其後而卒,從這層意義看,「色」(美色或姿容)已涵攝於荀粲的一片深情中,昇華成一高遠而獨特的情感狀態,不再只是肉欲的激情或非理性的負面因素。

孟子曾說:「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孟子‧萬章上》)其中「慕少艾」與「慕妻子」分指不同層次:前者是因血氣驅動或愛欲美色而來的感官本能,卻未必自覺「愛慕」的實義,更未辨明「夫妻關係」與「快感享受」的差異;後者則因專情全意於一人,願長期投入與維繫婚姻關係,無論未來好壞皆不離棄,此是存立於夫妻間獨有之「深情」,與「好色」或「慕少艾」的自然欲望絕異。在筆者看來,荀粲對其妻之「深情」亦應作如是觀。既不宜視為耽溺美色而背棄德義,貼上「好色不好德」之標籤;也不應將「德」與「色」視為對立者,忽視「深情」的特殊意義與表現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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