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財政部國產署昨公布統計,自2014年至2024年3月止,各分署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已標脫9156宗,標脫率約25.49%,標脫金額79億6639萬餘元。
據《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依法公告3個月,並書面通知繼承人聲請登記;如逾期仍未聲請,將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仍未登記,則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這類不動產標售前,應公告3個月。
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指出,公告標售所得價款會存放於國庫專戶,繼承人可依規定申請領回,逾10年無人申請提領,就歸屬國庫。如經5次標售而未標出即登記為國有;自登記完畢日起10年內,繼承人可檢附證明文件,按該土地或建物第5次標售底價及其法定應繼分,申請提領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