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過去只要私立大學認為辦理獨招較有效益,即可向教育部申請,被視為是「招生救命丹」。也因獨招彈性大、學校又急於招生,往往撿到籃裡都是菜,延伸出選才放水、濫發學歷等爭議。為此,教育部近日公告修正相關規定,自今年二月底,除了經教育部同意辦理獨招的私立大學以外,其餘均不得再經自評後申請全校獨招。
教育部表示,有鑒於少子化持續影響生源,繼續開放全校獨招也無法緩解私立學校招生不足的壓力,因此修正《大學單獨招生申請作業要點》,不再受理申請全校單獨招生。其餘宗教、藝術或體育學系、新設學系、未及時參與聯合招生等,需申請獨招者仍得依要點辦理。
教育部說,先前依作業要點申請許可後辦理全校獨招的普通大學,包括中信金融管理學院、開南大學與華梵大學共三所大學,其新學年招生都不受影響,申請過即適用,但後續其他私立大學不得再經自評後辦理全校獨招,但是若為當學年新設或改制,無法即時參與申請入學或分發作業,以及因其受政策、法令、專案許可的學校則不在限制內。
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分析,獨招對學校的好處為能對準學生狀況招生,相對主流升學管道而言更自主,招生面上對學校有利,但確實延伸出公平性的問題。教育部修改規定,對於招生不利的學校而言會更困難,但能保障招生公平。
世新大學副校長賴正能認為,獨招確實可透過自設標準讓選才更精準,包括舞蹈、音樂等科系適合獨招,但若全校不分科系、性質都要獨招,不免有點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