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場館逾9成合格 健身房契約違規最多

曾博群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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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與地方政府共同辦理運動場館查核業務,今日公布112年度的查核結果,全國納入查核的公私立運動場館業者計有1563家,平均合格率達95.84%。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教育部體育署與地方政府共同辦理運動場館查核業務,今日公布112年度的查核結果,全國納入查核的公私立運動場館業者計有1563家,平均合格率達95.84%,不合格項目中多為游泳池不符合建管、健身房契約違規情形最多。

體育署說明,本次查核於統計業者不合格項目中,「游泳池」以未符合建管、消防、空氣品質管理、商業登記等相關法規的違規情形最多;「健身中心招募會員定型化契約」查核,以業者未依規定明確記載起訖時間、會員種類、會員權利、費用種類、契約總金額及付款方式相關資訊於契約的違規情形最多。

「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查核中,以業者未依規定載明終止契約的通知及其退款方式的違規情形最多;「運動場館業者發行禮券」查核中,則以禮券未提供履約保障及禮券退還時,業者所收取手續費不符規定的違規情形最多。

體育署表示,各地方政府查核後如有不合格業者,均已由體育署函請地方政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業者違規情形嚴重危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得要求業者立即停業;如業者未於限期內改善者,應依法處以罰鍰,期透過持續追蹤以輔導業者改善。

另外,針對前一年度仍未改善合格業者,除列為本年度優先查核輔導對象外,如有連2年查核皆未合格且未依限改善完竣者,要求地方政府得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自治條例妥處。另本年度查核成果亦有同步公告各項查核中,連續2年皆未合格的業者清單,確保民眾「知」的權利,並做為運動消費安全之重要參考。

有鑒於個人資料保護日漸受到國人重視,近年來健身業者屢次發生消費爭議等情事,體育署已在113年度健身中心及健身教練2項查核作業中,增列「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檢查」及「業者是否於營業場所內張貼消費警語」2項查核項目,要求地方政府一併進行查驗,以強化民眾於運動場館消費之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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