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社頂部落定期進行巡守監測。圖/林業署提供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推動社區林業20多年,由林務管理單位與社區居民共同參與自然資源管理,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署長林華慶今天表示,社區林業推展過程中,已執行的3371件計畫,其中估5成能為國際認定的「有效保育地(OECM)」潛力地點,正研議OECM指引,預計明年下半年出爐。
為推廣社區林業,林業署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社區林業中心歷經三年,推出社區林業20周年影片《從林開始》,及出版《里山根經濟-社區林業的知與行20年》專書,今日舉辦「社區林業20週年專書暨影片發表會」。
《里山根經濟-社區林業的知與行20年》,由屏科大森林系陳美惠教授、經典雜誌潘美玲副總編共同撰寫,採訪社區林業32個標竿案例,內容包含「林下經濟三部曲」、「生態旅遊」與「生物多樣性保育(深耕里山夢田)」三篇章,呈現社區林業20年來創造的林下經濟成果、生態旅遊的保育成績,以及社區林業實踐的多元面貌。
林業署說明,作者透過多次的實地訪談,親自見證社區林業理論與實務在社區踐行的典範案例,有實用的知識精華也有感人的社區故事,從中看到活用里山資本的根經濟( Deep Economy),逐步邁向永續發展的願景。
林業署指出,1990年代自然資源的協同經營模式在國際間興起,以社區為基礎的保育(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思維逐漸成為趨勢,而森林經營如何關注周邊社區的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創造保育與生計發展並行的機會,一直是保育工作亟待解決的議題。
林業保育署署長林華慶表示,社區林業推展過程中,已執行的3371件計畫,除了成功融合社區營造與生物多樣性保育,更使政府與在地社區,成為共同攜手推動保育工作的夥伴;國際正推廣有效保育地(OECM),預估有5成能入列OECM,相關認證指標已跟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交流,預計明年下半年公布。
林華慶進一步提到,解嚴後社區意識開始發展,早期受限舊有法規,林業土地只能拿來造林跟育苗,讓林務單位與社區產生衝突,近幾年開始逐步將法規鬆綁,讓林業土地不限於造林及育苗兩件事,活絡社區部落經濟。
林業署表示,社區林業是台灣林業政策的轉型,由林務管理單位邀請社區居民共同參與自然資源管理,透過社區林業計畫,輔導社區營造由下而上、居民參與、社區自主及永續經營,凝聚社區林業的目標共識,培力社區居民,將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融入社區發展行動,公私協力攜手保育生物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