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從智顗大師的見解,再解釋《涅槃經》六句,對「破法遍」的意涵。已介紹第一句「不生生不可說」,再申述餘說:
二、生生不可說:生命相續不斷在六道中的輪轉,是名「生生」,何時出離?何時輪迴到那一道?其因緣不可思議,故說「生生不可說」。
智顗大師舉佛陀從實相的無生中,出生到人間,示現八相成道,是有漏的煩惱法,是名「生生」。在生滅流轉的人間,可以透過修道因緣,即空觀、假觀、中道觀的修持,而證入實相;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三、生不生不可說:從生滅流轉中(生),因修道而證入無生(不生),其因緣是不可思議的,故說「生不生不可說」。
智顗大師從修道角度來解釋:「生」,指諸法不生,因為世俗諦的有為、有漏法已滅,故般若智慧生。而此「般若」不是從四種偏執而生(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是因緣無自性生,故說「不生」。此般若的無生智慧,何時獲得?其因緣不可思議,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四、不生不生不可說:因修道故,證入諸法本具的法性,是名「不生不生」。
從修道的立場來說,這是極為殊勝的果德。在三界內,斷盡煩惱,證入無生,是「不生」義;在三界外,斷盡塵沙惑、無明惑,亦是「不生」。所以,「不生不生」是果位的極致;又因在修道斷惑上,其因緣是不可思議的,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而「生」,單指生命存在的現象;「不生」證入無生的境界。不再此贅述。以上,引《涅槃經》六句義,皆言「不可說」,來彰顯無生門,「破法遍」的意涵。
註:
四不生:乃龍樹於中觀論中所立四種不生之句,以彰顯「諸法無生」之義。即:一、不自生,謂一切萬法不以自己為因而生。二、不他生,謂一切萬法不以他因而生。三、不共生,謂一切萬法不以自他為共因而生。四、不無因生,謂一切萬法不以無因而生。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