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無生門」的破除法執,再引用《大般涅槃經》的六句,來證明「無生門」破法遍的意義。所謂六句是:不生生亦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用前面四句,來破除思議惑;用後面兩句,破除不可思議惑。
可以思惟論議的煩惱惑雖然很多,但不出三界內外。三界外的煩惱,理體是不生(不再來三界生死輪迴故),但潛藏的微細煩惱是有的,故說「不生生」。三界內的煩惱,是屬於枝末煩惱,已在三界內的生死煩惱上,再生煩惱,故說是「生生」(如:凡夫已由無明、行的造業,來三界內輪迴,現生又因愛、取、有的執取,再造來生輪迴的惡業,是名生生。)。
而教化眾生中,菩薩從無生中,來生人間度化眾生,不但不能有度化眾生的優越感,更不能有眾生可度的心,能所雙忘,所以,菩薩的「不生生」不可說,連眾生不斷輪迴的「生生」亦不可說。
另外,在三界內斷除分段生死,不再來人間輪迴,是名「生不生」。在三界外,不但斷除界內的分段生死,同時,也斷除三界外的變易生死,是名「不生不生」。
假使要破除不可思議的煩惱惑,是專指無明惑來說的。因為無明,故有生相的產生;因為有生相,所以是無明。無明不可得,生相亦不可得,故說「生不可說」。要破除不可思議的煩惱,只能從圓教的立場來解釋。於圓教的教理上,眾生即是佛、佛即是眾生(佛性相等故),無所謂的開始、終了,也沒有因與果的前後關係;故說「不生不可得」。
以上,是針對《涅槃經》的六句義,說明在「無生門」中,破除眾生對法的執著的六種內容。智顗大師針對此六句義的不可說,也有他的看法:
一、不生生不可說:不生,指法性;生,是無明。二乘人斷除見思惑,證得無生,是名「不生」;雖不再人間生死輪迴,卻能入於法性中,是為生。而眾生生死輪迴的「生」,是因為「顛倒」,若能知道「顛倒」也是無有自性空,當下就不顛倒了,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