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新莊警察分局兩名員警,日前接獲報案,前往緝捕竊盜犯時,竟然因為執行勤務態度鬆懈,未能掌握現場情況,不但被竊嫌攻擊畫傷臉部,配槍也遭奪走,甚至還在竊嫌持搶來的警槍脅迫之下,眼睜睜放走歹徒,整個過程簡直匪夷所思。
讓民眾不禁開始懷疑,警方除了受理報案偶有推拖及吃案情事外,這次連警槍都保不住,如何承擔維護治安的重責大任?
當事件曝光之後,我們看到警方高層對於發生這樣的糗事,感到「臉上無光」,身為全國警察最高指揮的新上任內政部長,也感到極為震怒,可是卻看不到警方提出任何有效改進的措施。
治安的維護不能因為任何因素而出現空窗期,警察不論巡邏或出動圍捕歹徒,更須切記對周遭環境保持高度警覺,絕不能因一時疏忽,連自身的安全都不保,又如何侈言成為人民可以信賴的保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