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為減輕十三萬名公幼幼童家長負擔,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宣布,擬以定額方式,讓家長在減輕且可負擔的範圍,由教育部編列經費給地方政府,並依地方政府財力負擔共同分擔,最快一一二學年度第二學期(明年二月)上路。
公共幼兒園收費若計入課後留園、寒暑假照顧費用後,恐比準公共、非營利收費還高,曾有教育團體統計,公幼每年收費達到七點二萬元,竟是準公幼的一倍。教育部表示,現行公幼多數為學校附設幼兒園,作息時間比照國中小,且有寒暑假,但為滿足家長托育需求,應於寒暑假期間提供延長照顧服務,但需額外收費。
潘文忠表示,現行公幼平日課後延托及寒暑假照顧,收費方式是由參加人數共同分攤,如果人比較少,家長每個小時要負擔的費用就比較多;但如果人多,家長的負擔就比較小。目前設定讓家長負擔一定額度,其餘所需要的費用,就由教育部補貼,後續將納入零至六歲一起養的方案,另會考量縣市財力等級,粗估約需十億元,由教育部向行政院做經費爭取與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