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農業局持續辦理稻草剪段翻耕補助,今年第1期作的申報時間至7月31日。圖/台中市農業局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台中市農業局持續辦理稻草剪段翻耕補助,減少焚燒稻草,參與稻草捆紮集運的農友,也納入計畫補助,農友將稻草剪段翻耕或捆紮集運,每公頃補助1000元,今年第1期作的申報時間至7月31日,提醒農民盡速向申報種稻所在地區農會申辦。
農業局持續辦理稻草剪段翻耕或捆紮集運,取代燃燒稻草補助計畫,另配合農糧署及環保署辦理「水稻產業專案輔導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補助農民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每公頃200公斤,每公斤補助5元,每公頃最高補助1000元,取代燃燒稻草,除維護空氣品質,還能增加土壤肥力,促進作物生長。
農業局表示,露天燃燒行為,如經環保局查獲,將依空汙法規定,開罰1200元至10萬元,也會被追回已領取的補助金。另依據行政院農委會「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定有露天燃燒稻草,累積書面通知達2次,1年內暫停1次申報繳售公糧稻穀、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等措施及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的資格。
農業局呼籲,稻草直接就地燃燒,導致空氣汙染,影響民眾健康,也嚴重影響行車視線及公共安全,請農友勿露天燃燒稻草,使自身相關權益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