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陸茂清
劉大夏,明朝中期名臣、詩人,官至兵部尚書,輔佐明孝宗實現「弘治中興」,與王恕、馬文升合稱「弘治三君子」,又與李東陽、楊一清並稱「楚地三傑」。此君信奉「居官以正己為先」,清修剛介、廉潔奉公,《玉堂叢語》中記載了他的一樁事蹟。
明孝宗當政時,劉大夏官拜廣東布政使,執掌一省的財政大權。當時,有不少不法官吏不擇手段貪汙肥私,聚斂資財,其中之一便是藉口損耗而增收賦稅。因此,每次徵稅總會有一大筆盈餘,稱之為「羨餘錢」。羨餘錢不入庫簿,如同現在所說的「小金庫」,供主管官員任意揮霍,甚至直接納入腰包,早已成了見怪不怪的「官常」。
劉大夏上任後履行職責,一日前往庫中盤點銀兩,發現帳外尚有一筆銀子,計有五百兩之多,便詢問錢從何來。從管理庫藏的吏胥嘴裡得悉,原來這是前任遺留下來的一筆羨餘錢。
庫吏以為這位新任大人不知「規矩」,解釋道:「羨餘錢為庫中盈餘,向來不記入府庫帳簿。」
劉大夏道:「所有錢糧均來之於民,屬朝廷公物,能不登帳嗎?」並暗自思忖,這銀兩該如何區處為好。
庫吏見他不言語,以為心動了,有意巴結,再作鼓動:「據小的知道,長官向來均將羨餘錢充入囊篋,早已成了慣例。大人取之,又有何妨?」
劉大夏猛然醒悟,大聲說:「想我劉大夏平日讀書,立志做好人,如何今日遇此一事,便沉吟多時,實在有愧聖賢教誨,非大丈夫也!我如若貪圖橫財占為己有,豈不是玷辱了一世清名?」並馬上下令庫吏當眾把這筆羨餘錢登記入帳,列作官府正常收支,分毫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