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田間許多年長的千歲團,有的協助農事賺點零花錢,但有些長輩年長仍下田工作,是想保有既有資格。農委會近期預告修訂「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只要投保農保年限十五年、年滿六十五歲,就可以保障老農的農民健康保險、農會會員資格,不受農地出租影響。
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陳怡任表示,草案修正後,農民符合條件想退休就可以退休,不會受到限制,可把農地委託出租出去,也可以讓青年農民加入從農,老農安心退休。
中華民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表示,這草案不是要叫老農年紀到了,要把農地出租出去,法案的善意是讓農民投保農保達到十五年、年滿六十五歲時,如果沒力氣或不願意繼續耕種,即使將農地出租,仍然保有既有資格;過去老農年紀很大了,為了保有原本的資格,到了七十、八十歲還在耕種,才被承認是實耕的農民;現在透過修法後,只要農保投保達到一定的年資、年滿六十五歲,國家就承認你是農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