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市環保局印製三十萬份「公民新倫理」文宣,發給各中小學學生,內容是從環保觀點定義「好人、壞人」,像是任意棄置垃圾包、遛狗不繫狗鏈或不清狗便者,都是壞人,而勇於規勸別人不要違規是好人,將違規行為錄下檢舉更是大好人。
環保局以二分法教導學童分辨好壞人,筆者無法苟同。
環保局的用意是希望學童能勇於檢舉違規者,可是作法容易誤導學童,並造成錯誤的想法與價值觀,亂丟垃圾是沒有公德心,但並不一定就是壞人,而勇於規勸別人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好人。
而且,以如此方法鼓勵檢舉,難道要學童當「狗仔隊」?
環保局立意良善,但建議改變方式,不要流於淺薄、簡單,否則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