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與教育部自109年起在公共資訊圖書館、台灣圖書館合作試辦「公共出借權計畫」。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文化部與教育部合作,自109年起展開試辦公共出借權計畫,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及國立台灣圖書館為試辦場域,針對1ll年1月至12月整年度之圖書借閱情形,將開放創作者及出版者自112年2月1日起分階段線上登記申請補償酬金,鼓勵符合登記資格之創作者及出版者踴躍登記。
教育部說明,由民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政府補貼作者與出版社,適用登記的著作範圍包含創作者需為本國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且在台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
教育部指出,補償酬金發放對象為創作者及出版者,每本書每借閱一次,即可核發補償酬金新台幣3元,補償酬金分配比率為創作者70%、出版者30%。補償酬金的發放採事後登記制,由試辦圖書館統計公告前一年度圖書借閱次數後,再由符合資格者於公告期限內進行線上登記申請發放補償酬金。
教育部表示,經統計,試辦2館開放符合登記範圍之書目合計約10萬餘種,110年度累計借閱逾54萬冊次,審核通過登記共有1萬1365筆書目,111年共發放92間出版社及1183位創作者補償酬金計29萬9235元。
教育部說,111年度借閱次數達71萬次以上。本年度登記申請補償酬金作業將以111年度試辦館統計借閱次數為計算基準,自112年2月1日起分兩階段開放出版者及創作者登記。首場說明會預計於112年2月16日於新北市立圖書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