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修憲公民複決案,將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投票,中選會昨天指出,只要年滿二十歲,且符合法定資格的選舉人都會收到投票通知書,投票當天須依序完成量體溫、暫時脫口罩確認身分、領票、投票等投票七步驟。
中選會指出,九合一選舉選舉人資格部分,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滿二十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至於修憲公民複決部分,不同於公民投票選舉人年滿十八歲就具備投票資格,修憲公民複決選舉人須年滿二十歲、未受監護宣告,且要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憲法歷經七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此次修憲複決,首度由公民行使修憲複決投票,同意票須達九百五十六萬票才能通過修憲案。
中選會表示,投票當天攜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前往投票。為讓民眾清楚投票流程,中選會推出投票七步驟,一、先測量體溫、用酒精消毒;二、暫時脫下口罩讓選務人員確認身分;三、領取選舉票;四、領取修憲複決票;五、進入圈票處圈票;六、將選票投入指定票匭;七、投票完成。
中選會還提醒投票時注意事項,包括禁止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請勿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禁止攜出或故意撕毀選票、修憲複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