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南市8月間襲警案造成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殉職,警政署昨天表示,2名殉職員警適用已修正後的警員執勤遭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死亡及殉職等相關條例,各獲新台幣1400萬元最高額慰問金。
警政署指出,為健全警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照護,行政院在4月15日及6月23日分別修正《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及《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相關條文,並放寬「因公殉職」定義。
警政署表示,修正條例重點包括警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全失能、死亡及殉職者,慰問金由新台幣600萬元至700萬元,調高為1200萬元至1400萬元,台南市襲警案是首次適用新修正辦法,已核定2名殉職員警各1400萬元最高額慰問金。
在醫療及照護方面,警政署指出,增訂就養方式及補助項目,安置就養每月最高補助額度由5萬元提升至8萬5000元,盼減輕警員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