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營建業缺工,勞動部近日開放商辦可申請移工。圖為營造工地。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去年營建業大喊缺工,勞動部因而接連大幅度放寬重大公共工程、民間工程引進移工標準,除了下修金額門檻外,也開放七類別具公益性的民間工程可以引進移工,近日在內政部營建署建議下,勞動部近日把「辦公、服務設施」納入具公益性的範疇內,預估每年會有三百二十件、一千八百名移工可望引進。
工程不足2億 可合併申請
民間工程公益性工程類型,包括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觀光遊憩設施、運動設施、工業商業及科技設施、都市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工程等七類。
勞動部指出,此次開放的商辦包括金融機構、證券交易場所、金融保險機構、合作社、銀行、證券公司(證券經紀業、期貨經紀業)、票券金融機構、電信局(公司)、電力公司之營業場所、一般事務所、自由職業事務所、辦公室(廳)、未兼營提供電影攝影場動畫影片製作場所、有線電視及廣播電台除攝影棚外其他用途場所、少年服務機構綜合之服務場所及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等。
營建業職缺 2萬5千個
為解除營造業缺工的燃眉之急,勞動部先是放寬公共工程引進移工門檻,去年更鬆綁民間工程聘雇移工門檻,刪除民間工程總計畫一百億元限制,將個別工程金額門檻由十億元調降為兩億元,一億元以上工程可合併申請,且契約工程期限需達一年六個月以上等,並開放增納具公益性工程類型等規定。
據統計,營建工程業職缺數在二○二一年上半年達三萬三百五十四個、創下有調查以來新高,今年上半年雖然職缺數減少,但仍有二萬四千九百個職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蘇裕國表示,內政部營建署反映營建業仍缺工,這次將「辦公、服務設施」納入公益性的民間工程範疇,主要考量這些設施能供公眾使用或創造國人就業,具有公益性質。
受惠於先前放寬標準,據統計,截至今年八月,政府重大公共工程移工引進人數已達一萬二百二十二人,重大投資營造業也已引進一千三百一十五名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