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規定黨團協商須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並刊登公報,備受批評的國會「密室協商」政治文化,終於可望改善。
立法院的運作生態及黨團協商的風格,常為國人詬病,尤其是在特定的協商過程中,更是容易衍生「黑箱作業」、「利益交換」弊端,如今,為抨擊「一黨獨大」的國民黨,主動提出修法,讓國會改革不再是口號,這一點應該肯定。
陽光現好不容易露臉了,希望立法院朝野黨團把握機會,讓協商攤在陽光下,讓密室政治走入歷史,千萬不能再讓少數圖一己之私的立委,繼續遮住陽光,壟斷法案的生殺大權;此外,也要落實委員會專業化的理想與功能,以提升議事效率。
羅士禹(北縣土城/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