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文隆
近日報端常載有國人遭誘騙,送至柬埔寨西港園區「工作」的新聞,受害者多是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或因一時受惑,遭欺瞞拐騙而誤上賊船,每人以上萬美金的價格為人蛇集團轉賣,被迫從事詐騙、網上簽賭等非法勾當,不從則動輒遭囚毆打,甚或客死他鄉。這般猶如清末華人被當成「豬仔」販運的場景,竟然出現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聞之莫不驚駭。
大規模的人口販運,和歐洲資本主義的擴張息息相關。大航海時代,西方帝國主義拓殖全球,不僅以其船堅炮利衝撞各地,亦開始黑奴交易的人口販運,這般視人如彘的惡劣行徑,加速了資本的發展,為帝國帶來巨大的財富。而在黑奴販運逐漸為美洲各地禁止後,國際勞動力的缺口亟需填補,龐大的華工群體就這樣被盯上了。
華人出洋,早自明代便盛,主因是中國人口大量增加,田土不足餵養,使得東南沿海各省居民,只得冒險出洋,前往東南亞謀生。華人刻苦勤奮的特質,亦受東南亞各邦肯定,因而常有招募之舉,其地位在此時尚稱平等,甚至也有類似自治團體的組織。華工遭到拐騙出洋,是西方帝國主義國家來華之後才有的。
五口開放通商後,來華洋商漸多,英國人泰德(James Tait)於一八四五年在福建廈門成立德記洋行,同時兼任西班牙、葡萄牙與荷蘭駐廈門領事,與在此的和記洋行合力,開設招工所招募華工。洋商引入拐擄黑奴的辦法,以躉船為接收站,規避陸上官府的搜查,將苦力集中販運,一改以往平等對待華工之舊例,視華人同豬仔。諸多華人基於以往出洋討生活的舊例應募,卻是如羊入虎口,被運往古巴、秘魯等地,從事低階勞務,尤以糖業、礦業為多,而運往美國的華工,則多投入鐵路修建工事。
龐大的人口販運利益,使得洋商擴大徵募範圍,自廈門、廣州到香港、澳門,多設有招工所,僱用俗稱「豬仔頭」或「拐匪」的當地華人協助拐賣,誘以人頭費,共賺黑心錢,成了華洋一夥的生意。為了填補海外勞力的缺口,招工所還訂有業績指標,「豬仔頭」不惜偷拐搶騙、引誘擄掠,演變成華人拐騙華人的情況。生意之大,僅澳門一處就能有三百多間招工所。
名義上,這些華工都是應募而去,也都簽有僱傭契約,身分上是契約華工。然因契約多為洋文,應募華工大都是大字不認得幾個的文盲,在拐騙下將自己賣了而不自知,就此踏上未知的前途。而這些「豬仔」出洋,不僅運載船隻條件不佳且工作環境惡劣,死亡率極高,常常有去無還;如想反悔,還得交付贖金賠償雇主損失,才能獲得自由。
清廷並非不知有此情形,每每在填發護照時詢問出洋華工是否自願出洋,然而這些遭販的「豬仔」,或是擔心遭到報復,或是被蒙在鼓裡,常稱自願而一意孤行,官府無法阻禁,只能以外交手段協助解決。清廷於一八六五年由總理衙門與英法公使商談僱傭華工辦法,並於一八七四年簽訂《中秘通商條約》、一八七七年簽訂《古巴華工條款》,試圖保障外僱華工的權益。雖說效果有限,但總比什麼都不做來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