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等3所私立大學提出行政訴願後勝訴,教育部拍板同意於111學年起調漲學雜費。圖/胡經周、資料照片
世新大學等3所私立大學提出行政訴願後勝訴,教育部拍板同意於111學年起調漲學雜費。圖/胡經周、資料照片
【記者曾博群綜合報導】大學學雜費多年凍漲,中原大學、實踐大學及世新大學等3校因「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申請調整」案未獲教育部審議通過,經學校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勝訴。教育部昨日表示,已於12日核復中原大學、實踐大學、世新大學,111學年度學雜費調整,3校幅度分別為1.25%、1.25%、0.75%。
世新大學、中原大學、實踐大學於107學年度學士班學雜費審議時,分別提出2.5%、3.6%、2.5%的調幅,但教育部審議後否決3校申請,理由包括說明會應更開放透明、經費支用項目不夠妥適、助學計畫不具體等。
3校不服審議結果,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6月判決,認為學雜費收取屬大學自治範圍,國家監督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教育部否決調漲理由未指明具體情事,且未給3校補充說明機會而直接否決,判決3校勝訴。
教育部昨表示,已於今年7月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配合法院判決意見,綜合審酌學校具體資料,核復3所私校調漲學雜費,調幅如上述。
教部:支用計畫配合時空調整
教育部說,未來將會督導3所學校就所送的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及助學計畫,應配合時空環境及師生需求再做調整,並以提升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就學權益為目的;同時應持續與學生溝通說明,以利學生瞭解學雜費調整後之經費使用情形,及對學生影響之效益。
世新大學表示,目前學生每學期繳4萬8283元到5萬6914元,調漲0.75%後,每生每學期增加362到426元,會按照教育部同意的決定辦理學雜費調漲。
1名不願具名的世新大學生則說,學校有資金就蓋攝影棚、多媒體大樓,但最基本的東西都不改善,例如學校教室少、選課系統不穩定,雖說私立學校本身是以營利為目的,漲學費並非無法理解,但至少得向學生說明,新增費用用途以及方向。
中原大學表示,16年沒漲學雜費,外部經費縮減與教研成本增加壓力,學雜費有調整的迫切必要,感謝教育部核復調漲1.25%,目前1學期費用大約4萬6000到5萬4000元,調漲後每名學生增加576元到686元。
實踐前校長:應尊重大學自治
實踐大學則表示,目前學雜費每名學生1學期約4萬2000元到4萬9000元,調漲後每學期增加533元到622元,總金額仍不超過5萬元,尊重並感謝教育部同意調漲,因實踐學雜費長期偏低,將會再次送收費計畫審查,用來提升教學品質。
教育教核准的調幅僅是3校當年所提的一半,讓當年喊告的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批評,教育部這是「輸的不甘願」,但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也會帶給教育部「警示作用」。他認為,教育部應該尊重大學自治,應該將學雜費回歸早期的學雜費調漲機制,只要符合相關指標就能予以調漲,當學校依指標提出申請,教育部則負責「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