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台中榮總與藥廠合作,針對初發生的第三、四期頭頸癌患者,進行標靶治療。一名五十六歲男子罹患口腔癌,治療後二年內再度復發,接受標靶治療十周以後,癌細胞竟完全消失,目前已健康存活十個月。
放射腫瘤科主任林進清說,尚未接受手術、放化療患者,可免費試用價值七十萬元、連續十七周標靶藥物,符合條件者可與該科聯繫。電話:(○四)二三五九二五二五。
林進清說,頭頸癌包括鼻咽癌、口腔癌、舌癌等,患者以男性為主。研究顯示,頭頸癌與「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密切相關,標靶藥物注射後,會阻斷相關反應,使癌細胞萎縮、消失。初發生的患者合併化療、標靶治療後,半數增加二十個月壽命,存活率提高百分之十,即使是復發病人,搭配標靶藥物也延長二點七個月壽命。
不過,標靶藥物健保不給付,價格昂貴,與化療搭配使用,每瓶一萬元,每次得使用四瓶,八周就得花費三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