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立法院完成三讀,並將於年底之前,審議完成十六個子法並確定公司組織,預定二○二四年一月正式掛牌。
此一做法,是否有機會讓百年老店的台鐵,跨出改革重要的一步,仍待檢驗,但如果要讓台鐵脫胎換骨,在滿足工會大部分訴求的同時,政府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台鐵最近再度成為話題,是利用五一勞動節的機會,工會及員工發起「不加班」運動,上千名司機員休假,當日表定班表的八百七十一列次全部停駛,緊急協調公布而臨時加開的十八列次區間車,也只有十一名司機員上班。
此一相隔三十四年,再次重演的台鐵員工集體休假事件,正是以反對公司化條例內容為理由,所進行的集體抗爭行動。
政府拿出的因應做法,以客運取代火車運輸的所謂「類火車」,雖有應急的用意,從民眾的反應來看,還是偏好其他選項,多數並不滿意提供的服務品質。
上述發展突顯的是,推動公司化立法過程中,工會抗拒的力度有多麼巨大,剛經過三讀的條例,即是在以全民不便利的代價下,與政府用力拉扯得來的結果。
從通過的內容來看,重點包括:確立台鐵公司由政府獨資經營,現有一千四百八十四億元債務,則是交通部成立基金予以承接;現職人員不裁員、減薪;同步修訂《鐵路法》,讓台鐵公司土地活化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以及董事會設安全管理委員會等。
台鐵公司化之所以被搬上檯面,無非是其長期在交通安全上的輕忽與事故不斷;相對於債務移轉承接、絕不裁員和減薪,乃至進一步開放土地活化使用等紮紮實實的內容,這些讓工會滿意的做法之外,最應是此條例重中之重的安全問題,提及的內容卻流於形式,僅說明「董事會成員應有三分之一為鐵道、運輸、產業管理等領域專家,並設置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查行車安全」,再加上配合修訂《鐵路法》,明訂鐵道局應就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要求台鐵公司限期改善;若有違反規定者,得要求究責懲處等。
行政院及交通部在條例完成三讀後,都發表了寄望甚深的談話,但真正的現況是:台鐵員工拿到大部分他們想要的,政府也因端午、中秋等接續而來的長假,不致再出現交通癱瘓而鬆一口氣,但與民眾攸關的安全提升,仍在未定之天。
在表定的掛牌時間之前,交通部將就細節部分密集召開會議,呼籲相關單位務必就以下重點堅守原則,勿使本次的改革徒具形式,甚至出現更棘手的問題:
首先仍是安全。原班人馬與機制換了個名稱和方式,並無助於安全的提升,建議參考國外做法,結合台灣的資訊實力,透過大數據與即時反饋系統的建置,持續強化安全措施。
次則,以全民的不方便為代價,遂行自身目的的行為甚不可取,之所以笑罵由人我自為之,正因其擁有不可替代的獨占地位,因此公司化的同時,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出現,建構一套應變的方法,也要同步思考。
最後要強調的是,要慎防各方勢力,對台鐵擁有資產的覬覦,尤其條例中對於活化土地資產的描述,相信有心人士都張大了眼睛,準備大展身手。這是全民的資產,不能因台鐵公司化而出現流失的新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