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日昨將國民黨團擬具的「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列入下次院會議程,草案明定中選會公告當選日起,將凍結人事及爭議政策。
由於政府在看守期間,不斷推出有爭議性的政策,甚至成立鐽震、圓山、都更等公司,疑似有掏空政府資產的意圖,引人疑慮,因此在政黨輪替未臻成熟、並形成慣例的階段,這項草案不失為有效保障政府資產的手段。
草案的重點有二,一是明定總統交接事項,若逾期移交不清,如涉刑責應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二是若現任總統、副總統未連任,從中選會公告新任總統副總統之日起,到離職日止,不得於中央行政機關內任用或遷調公務人員。此外,對爭議性政策、命令及預算,也予以凍結。
有關移交事項,台灣實施民主制度至今,政黨輪替只有一次經驗,二○○○年政黨輪替時,陳總統對交接過程就十分不滿,在他的《世紀首航》一書中,對前總統李登輝有所批評,直指國安會的檔案移交不清;他說,從三一八至五二○政權交接過程中,隱藏諸多危機,新政府花了相當精力才逐一化解,「如今回想起來,真是可以用驚濤駭浪來形容那關鍵的一百天」。
陳統統在書中,對政權移交用了「良心移交」名詞,舊政府願不願意將檔案、政策、機密,甚至執政秘方移交給新政府,完全憑良心,但如果舊政府刻意損毀不利於己的檔案資料,或變造文件,很可能掩蓋弊端、扭曲歷史或危及國家安全,誰也沒轍,將違法事證毀跡,也將使追訴困難重重。
不只中央政府有交接的問題,地方政府由不同政黨輪替執政也愈來愈常見,馬英九首次當選台北市長時,其團隊接手市政也備感扞格,幕僚指出,陳水扁團隊在臨去時銷毀許多檔案資料,讓他們措手不及,許多問題都摸索了一段時間才進入狀況。
另一項重點就是看守期間的政策作為,如果為了勝選或為了要實踐選舉承諾,在看守期間匆促發布重大政策,影響甚為深遠。重大建設或福利政策都可能要支出龐大經費,如果執政期間不做,最後放個起身炮,殘局由繼任者或全民收拾,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作法。
政府在看守期間相繼設立備受爭議的公司,目的和作為在在令人質疑,如果成立這些公司真的重要,為什麼八年都不做,卻在執政最後兩個月匆忙完成,難不成是為了選後在體制外另起爐灶、上下其手?
基本上,政權的移交都是以慣例為之,但台灣的政黨輪替經驗少,而且政黨對立嚴重,政黨意識有時還高於國家意識,因此,政權的交接實有必要制度化,就讓這項立法通過付諸實施吧!
陳琴(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