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副住持、南華大學講座教授)
﹙三﹚千萬要及早確定自己未來生命的方向與
去處﹙續﹚
現代人如何能確知乃至確信「死亡之後」仍然有「生命的未來」與「未來的生命」?
在古早的年代,不論是知識分子或是普羅大眾,絕大多數人都相信有「死後的生命」與「死後的世界」,也都相信有前世與來生與生死輪迴,這樣的信念多半是基於因果報應的道理,以及對於善惡倫理觀念的高度認同,這一句深植人心的俗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可以鮮明地反映出大眾的普遍觀點與信念。
這樣的生死輪迴與善惡報應的觀點,其實是共通於古今中外的,而非東方文化傳統所獨有。古代西方也是如此,古希臘數學家畢達哥拉斯提出了一種很有影響力的主張,他相信有死後的人生,而且認為死亡只是通往另一階段人生的途徑。大哲柏拉圖是畢達哥拉斯的追隨者,不但相信靈魂轉世,而且結合了「今生不報,來世要報」的因果倫理思惟,還將此一善惡報應的信念,用一個「死後還陽」的故事來說明其道理,寫入他的代表著作《理想國(The Republic)》之中。【慧開按:各位讀者有興趣了解古代西方的輪迴思想,請參閱拙作《生命的永續經營》(上冊)〈生死輪迴觀的現代探索與解讀〉一文。】
近現代以來,由於科技的不斷發展,強調理性思惟及科學證明,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受到嚴厲挑戰,倫理思辨也被輕忽,在這樣的時代風尚與社會環境之下,因果報應被視為封建迷信,善惡倫理觀被視為八股道德說教,導致大多數現代人在不知不覺中落入「斷滅見」,不相信有「死後生命」,不相信有生死輪迴,當然也就看不到「生命的未來」與「未來的生命」。這在平常的日子裡,信不信有來生,似乎看不出有何要緊,但是當一個人已經進入生命的末期,瀕臨生命的終點時,對於當事人以及身旁的照顧者(包括家人及親朋好友),問題的嚴重性就有如排山倒海一般,壓得人喘不過氣。這是每個人遲早都會遇到的,一定要及早準備,接下來就跟大家談一談,現代人如何能確知乃至確信「死亡之後」仍然有「生命的未來」與「未來的生命」?
很顯然地,要談「死後的生命」與「生死輪迴」,傳統的倫理思惟以及因果報應的道理,對於現代人而言基本上已經無效,而是要求能有「科學的證明」!那麼,「死後的生命」與「生死輪迴」到底有沒有「科學的證明」呢?能夠找得到嗎?答案可能會讓很多人驚訝,不但有,而且還不少!
其實,一般大眾只是會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科學的產品」,對於「科學」與「科學方法」的認知,其實很有限,也非常片面,以至於會誤以為生死輪迴不符合科學,也懷疑能夠用科學來證明。「科學」與「科學方法」不限於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等,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考古學、乃至刑事鑑識也是。
一般大眾會認為「死後生命」與「生死輪迴」都看不到啊,連「說明」都有困難,如何能夠「證明」呢?言下之意,一定要「眼見為真」才算是證明!這就過度誤解了科學,也過度簡化了「科學方法」。現代科學發展到今天,已經進步到探索大宇宙外太空以及小宇宙原子核內部,這些都是無法用肉眼看到的,所以日常生活裡的「眼見為真」不是科學證明的要件。雖然沒有「親眼看見」或者「親耳聽見」,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明白指證事物之間的來龍去脈與因果關係,就是鐵打的「科學證明」。
大家應該都聽說過現代鑑識神探李昌鈺博士,他首開以科學證據將嫌犯定罪之先河,並屢破奇案,不但讓作奸犯科之徒聞之喪膽,也洗雪了善良無辜人民不白之冤。我就以他辦案鑑識的模式為例,來幫助大家了解「科學證明」的確切意涵,以及「科學證明」如何應用在「死後生命」與「生死輪迴」的理解上。
譬如,當一樁兇殺案發生之後,當警察獲報趕到現場時,兇手早已逃之夭夭,現場早就被破壞,甚至於毀屍滅跡,證據都被湮滅,乃至完全沒有第一手能夠「眼見為真」的直接證據,這樣一來,兇手豈不是可以逍遙法外?
然而,現代的刑事鑑識科學,可以綜合運用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生物化學、心理學等科學方法,在案發現場蒐集毛髮、血液、指紋、DNA、人體分泌物、鞋印、足跡等等,然後運用科學檢測儀器,找到肉眼無法看到的證據,而將兇手繩之於法,並據以逮捕歸案、審判定案,乃至三審定讞,執行死刑。如果沒有十足充分的證據,如何能將當時已經不在現場的兇手定罪判刑?(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