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專科以上學校未兼行政職務的專任教師,可以到企業兼職,也可以留職停薪借調企業,而且借調年資可以併計教職年資。教育部長杜正勝表示,台灣的產業界有百分之九十八是中小企業,營運成本低,難以投入太多人物力資源在研發領域,必須推動產學合作。
看似「因時地制宜」的策略,其實充滿了不合正義的精神:
一、大專院校教授可以兼職、借調,以他們的所學協助產業界,中小學有專長的教師是否可以比照,到補習班「協助」有此需要的學生?既然後者被視同違法,為何「一國兩制」,獨厚大專院校教師?
二、借調之後所占的缺,學校無法另聘,不論由其他教師兼代,或另聘短期代課教師,直接關係到學生權益的教學品質要由誰負責?況且教師投入產業,必然分心,授課的品質更堪虞!
三、被借調教師在產業界的服務年資,可併入教職年資計算,領雙重退休金,最為不合理。政府如此厚待學商兩棲教授,完全無視於正義原則。
台灣目前處於「高學歷、高失業」的狀態,具有博士學位、未在大專任教者仍多,一樣可以為產業盡力。況且當學有專精的教授投入產界研發,選擇「學界」、「產界」,都屬個人生涯規畫,棄學從產,就該把位置讓出來,政府那需過度照顧特定人群的權益?
如果說砍掉百分之十八退休軍公教的優惠存款利率,是為了「公平正義」,那大開教授兼職借調之門,准予併入教職年資的借調條款,它的「公平正義」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