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道路國賠達6400萬 工程會認事態嚴重 將究責以遏止施工不良惡習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經全面查核全國各縣市管溝工程後發現,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占百分之八十七,顯示路面施工草率,未依規定施工情形嚴重,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以遏止施工不良惡習。
工程會表示,為提升管溝施工品質,改善道路使用水準,自去年十二月起進行全面查核,結果發現,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占百分之八十七,顯示路面施工草率,其中瀝青路面厚度不及格者占百分之七、壓實度不合格占百分之二十一,級配回填料及夯實不合格者占百分之二十五,均將造成日後路面凹陷、龜裂及坑洞。
工程會統計,去年民眾藉由「全民督工專線」反映三千六百一十五案件中,有三千二百二十一件是申訴道路品質不佳,抱怨自來水、污水及雨水下水道、電力、電信、瓦斯及寬頻管道等管溝工程開挖未依規定施工,造成路面不平坑洞凹陷,造成用路人意外傷亡。
此外,工程會統計二○○五年至二○○七年全國有關道路國賠件數計二百一十一件,占國賠案件百分之三十八,共造成十六死一百二十五人傷,賠償金額新台幣六千四百多萬元。
在道路國賠案件數排行中,中央機關以交通部公路總局二十件最多,占百分之八十三;地方機關則以台北市五十一件最高,占百分之二十八,其餘依次為高雄市、台北縣、基隆市、台中市及台南市。
工程會表示,全國每年均有大量路面開挖工程,去年度各縣市的路面開挖長度達二千四百六十公里,金額約一百二十一億元,未來兩年除約三十九億元的自來水、電信管線及瓦斯等民生管線工程外,再加上約三百六十一億元專案性的污水下水道及寬頻共同管道工程,合計將施作四百億元的管溝工程。
工程會強調,在契約施工規範中對於施工標準均有詳細規定,但施工單位卻草率行事,監造單位也未嚴格要求,因此將對嚴重缺失者依契約處以罰款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若有違法者另將送檢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