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新冠肺炎的考生無法考學測,但可在2月21至23日申請補救措施。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為了因應疫情,大學招聯會在 1 月初學測考試前宣布針對確診接受隔離而無法參加 111 學年度大學入學測驗考生,將透過招生管道補救。大學招聯會今天表示,學測成績將在3月1日公布,招聯會進一步發布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作業時程表,確診考生接下來要在2月21至23日3天內,向招聯會提出申請,並繳交確診證明文件,方能進行補救。
招聯會表示,確診考生必須是有報名學測、術科考試,且接受隔離治療或依相關規定不得應考,才適用補救措施。必須在2月21至23日3天內,從招聯會網站最新消息中點選相關連結後,檢附「隔離治療通知書」等證明文件提出申請,2月24日起招聯會將與相關單位勾稽考生資格後,將召開適用資格審查會議後,通知推薦學校資格審查結果或通知考生資格審查結果。
招聯會說,繁星推薦補救在3月15、16日由推薦學校提送推薦名單、報名表外,還要繳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申請入學補救則是5月5、6日繳交備審資料,資料內容則必須依照各校系的簡章規定。繁星推薦補救與申請入學補救的放榜都在6月6日前放榜。
招聯會提醒,適用補救方案校系,不含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術科考試及術科補考補救資格包含因確診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應考 111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及術科補考,因此檢附證明文件則是「隔離治療通知書」或「指定處所(居家)隔離通知書」或「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大學招聯會指出,確診考生若參加個人申請,可比照一般生選填至多6個志願,並要參加志願校系的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到了甄試時,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且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
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須達校系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中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的志願校系,不予分發;若經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