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文化部與教育部前年合作試辦《公共出借權計畫》,目前符合登記範圍書目合計逾十一萬種,由於補償酬金採事後登記制,教育部昨日表示,今年於二月一日分兩階段開放登記請領補償酬金,二月十七日在新北市立圖書館舉辦首場說明會。
教育部指出,補償酬金發放對象為創作者及出版者,每本書每借閱一次,即可核發補償酬金三元,分配比率為創作者百分之七十、出版者百分之三十,試辦圖書館統計公告前一年度圖書借閱次數後,再由符合資格者於公告期限內登記。
以去年為例,一○九年度累計借閱逾七十九萬冊次,審核通過登記有一萬四百一十四筆書目,有七十七間出版社及一千零四十九名創作者登記申請,核發補償酬金四十萬一千六百七十三元,出版者十五萬八千五百八十元、創作者二十四萬三千零九十三元,平均每間出版社獲得二千零五十九元、每名創作者二百三十二元。
該計畫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台灣圖書館二館為試辦場域,適用登記的著作包含創作者需為本國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且在台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