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邱小妹事件屆滿三周年,但是急重症醫療、轉診制度仍有許多問題,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提醒,事前確認、事後少糾紛。
今年醫改會仍接獲許多轉診問題的醫療糾紛,一名先生呼吸困難急送附近醫院,診斷為心臟疾病,但醫院無相關設備和人員進一步手術和治療,必須轉院;院方告知會聯絡好接手醫院。兩小時後病人抵達接手醫院,醫院說並未接獲通知有病人轉院,院內無病床無法開刀,病人等待四十二小時後衰竭而亡。
另一個個案是,一位先生發生車禍送附近醫院處置,腳部接連動了兩次手術後便開始發燒、嘔吐,醫師做各種治療仍持續惡化,拖了一個月,醫院才建議轉診,並說會連絡好接手醫院和醫師,要家屬帶病人自行搭計程車去。病人到了接手醫院,醫師說不知有轉診一事,只能掛急診等待,隔天病人死亡。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呼籲,衛生主管關應嚴加督導和管理;醫院更應遵守標準作業流程,不讓處於慌亂的家屬和病人,更加無助。
而民眾現階段轉診求保命,有四要件:一、首先需確認備妥轉診病人的病情相關資料;包括轉診單、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和已做治療。二、確認已聯絡好適當的醫院。三、確認有病情需要的救護車與隨車護理人員,且所附救護車設備可以正常運作。四、由最熟悉病情的家屬陪同前往,且攜帶病人病史、常用藥等健康資料除了轉診單。
張苙雲說,若民眾要求醫院做四要件的前三項再確認,院方卻不理會,可以向醫改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