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在教育部嚴格審核下,九十六學年度全國只有八所大學獲准調漲學雜費百分之三。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昨天在大學校長會議中,再度提案要求學費彈性化,採自由市場機制,希望今年漲幅上限訂為百分之十。
這是私立學校法修正通過、放寬評鑑績優私校可以有較大的收費彈性後,教育部和大學首度面對面討論學雜費收費。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教育部還是會訂定學雜費的收費上限,且上限「不會太寬」,最快四月底公布下學年度學雜費彈性調幅。
私校協進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表示,私校協進會去年就主張學雜費調幅上限百分之十,今年的目標和去年相同,希望大學學雜費有百分之十的漲幅。
他強調,學費自由化後,會有配套照顧學生。教育部若放寬大學學費自由化,政府對私立大學的補助款,就可以直接用在學生身上。
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則主張,大學學雜費應回歸市場機制,剛開始可訂定上限、循序漸進,最終應該展現自由,由各大學依照自己的辦學能力,決定要收多少學費。
李天任表示,就算教育部放鬆學費管制,「也沒有人敢亂調」。教育部擔心學費自由化會造成學生、家長負擔,但這也限縮了學校發展;大學要發展特色,就不要有太多限制。
何卓飛表示,新修訂的私校法近日內就會由總統發布實施。這次私校法修訂,放寬評鑑績優的私立學校,招生、收費、校長退休、增設系所都有較大的彈性措施。
但他強調,學費彈性也要兼顧社會觀感與家長負擔。教育部今年(九十七學年度)開始,就會依照新修訂的私校法,給評鑑績優的私立大學較大的學雜費彈性空間,教育部會兼顧私校發展和家長負擔,訂定彈性上限,但上限不會放寬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