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近在學校營養午餐注意事項裡增訂「剩菜條款」,讓貧困學生家庭避免面臨晚餐斷炊。我認為,教育部連學校午餐的剩菜去向都要管,除了角色又錯亂了外,管這種芝麻小事是把自己做「小」了,難怪台灣的教育問題一簍筐。
教育部的說法是,營養午餐的費用是學生自付的,剩餘飯菜的所有權歸屬學生,所以增訂條款來「指導」學校處理方式。
教育部說法,印證了這是「冷氣房條款」,因為由於經濟衰退,有愈來愈多的家長繳不出營養午餐費,讓孩子挨餓,早就有許多師長,把吃剩的午餐交給家境清寒貧困的學生帶回,解決家庭的晚餐,教育部官員竟還擔心學校將剩飯菜送給校外貧困人士,豈不是多慮了嗎?
學生家長繳不出營養午餐費、學生挨餓已不是新聞,如今,教育部高官好像大夢初醒般,增訂條款要學校處理午餐剩餘飯菜,不是反應遲鈍,就是存心作秀,呼籲教育部要務正業正視教育問題,擘畫、推動教育政策與施政方針,把教育做好,這類剩菜的小事,就交給學校處理吧!
莫非(花縣玉里/文字工作者)